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和横向合作联系,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同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对接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斌强,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委徐红卫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介绍。“十三五”以来,我市在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特别是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天,综合指数4.93,PM10浓度达到84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达到44微克/立方米,多年来首次完成省考目标。全市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考核要求,今年1季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全国第三。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利率达到92%以上,危废、医废安全处置率均保持在%。完成秦岭、桥山生态恢复任务1.85万亩。确定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83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要求,组织专题执法培训11次,累计培训人次。市生态环境局被国务院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政务服务攻坚先进单位。市执法支队,蒲城分局荣获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练兵表彰,蒲城分局受到生态环境部“大练兵”工作表彰。会议还听取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介绍。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为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市县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已实现归口管理,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正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区域集中管辖。双方还就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工作进行了对接交流,并在生态环境公益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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